本報訊 (記者孟輝通訊員張靜雯)未經有關部門批准,省城一家施工隊在施工過程中擅自將一株樹木砍伐,4月24日,市城鄉行政執法局第六執法大隊在巡查中發現這一違規行為後,當場作出了處罰決定。4月24日上午,執法人員巡查至千峰北路西一巷附近時,發現一處圍擋內有一株胸徑約6釐米的槐樹被齊根砍斷,尚未乾枯的枝葉說明砍伐行為剛剛發生不久。經調查,這裡要新建一處便民市場,施工隊在進行土地平整過程中將此樹砍倒,而這家施工隊並未辦理任何手續,屬於無證砍伐,已違反了《太原市城市綠化條例》相關規定。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,並做出了罰款300元和補栽胸徑不小於8釐米的樹木15株的處罰。  (原標題:無證伐樹 罰款再補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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